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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2026-07-081980次阅读

民政部印发《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管理指引》,明确县乡村三级功能定位

民政部印发《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管理指引》,明确县乡村三级功能定位

7月8日,民政部印发《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管理指引》(民函〔2026〕41号),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》。指引明确三个层级: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承担统筹协调、指导示范、资源整合核心作用,具备行业指导、应急救援、资源协调、数据归集等功能;乡镇(街道)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聚焦专业服务与资源链接,设置全日集中照料床位、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;村(社区)养老服务设施站点作为网络"终端",具备日间照料、上门服务、文娱休闲、短期托养、助餐等功能。民政部将锚定2029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、2035年更加健全的目标加快推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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